校内各单位、住户:
根据兰州市热力总公司通知,我校2022—2023年冬季供暖预计从2022年11月1日零时开始,为提前做好各项供暖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采暖费用收取
(一)收费标准
1.按照面积收取取暖费的住户,收费标准为:取暖费=单位面积取暖费标准*建筑面积*供暖月份。根据兰州市供热管理规定:住宅单位面积取暖费为5.00元/月·平方米,商业营业性用房收费标准为9.2元/月.平方米。供暖月份为5个月。
2.根据兰州市热管办规定,具备供热分户计量的楼宇必须按照分户计量收费,因此,我校一分部15-22号楼、二分部17号楼按照热计量进行收费。收费计算标准按照《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兰价办〔2018〕45号)执行,具体标准如下:
(1) 全额热费=基本热费+计量热费。
(2) 基本热费=基本热价*用户供热建筑面积;
基本热价=面积热价*基本热价折算比例*供热月数即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元/月·平方米*30%*5个月=7.5元/平方米(注:30%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)。
(3) 计量热费
计量热费=计量热价*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*热量调整系数
计量热价=【面积热价*(1-基本热价折算比例)】*供热月数÷每平方年耗热量
按照以上计算方法,集中供热计量热价为:居民住宅计量热价为47.43元/吉焦。
(4) 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确定为30%,为了在实际中便于计量热费的计算和操作,热量调整系数统一确定为1。
(二)收费方式
1.有校内工资编码的在编职工住户,取暖费将从11月、12月工资中扣缴。按照面积收取取暖费的住户,将按照取暖费全额分两次扣缴。按照热计量收取取暖费的住户,将按照面积计费标准全额先行预交,分两次扣缴,待供暖结束后,超出部分的费用住户进行补交,结余部分的费用用于抵扣下一年度的取暖费。
2.无校内工资编码的住户,请前往各家属区一站式服务大厅交纳,为使缴费安全快捷,请尽量使用银联卡、二维码等方式缴费。
3.按照热计量收费的住户(2021-2022年度热计量数据已公布),如2021-2022年度预交的取暖费仍有结余,将抵扣2022-2023年取暖费,如实际供暖费用超过预交的取暖费,需在供暖前进行补交(有工资编码的住户从工资中代扣,无工资编码的住户前往一站式服务大厅交纳)。
二、申请停暖
计划申请停暖的住户,请于11月5日前填写《红足一1世手机版部分教工住宅停暖申请表》(可在红足一1世手机版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在各家属区一站式服务大厅领。,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停暖手续,停暖后仍需交纳过热费用或基本热费,同时要做好停暖期间的保温措施,防止水表及管道冻裂(因申请停暖造成的水表、管道冻裂及其他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)。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过热费:按照面积计量取暖费的住户,申请停暖后仍需交纳全部取暖费用10%的过热费。
基本热费:按照热计量收费的住户,申请停暖后仍需交纳基本热费,基本热费=基本热价(7.5元/㎡)*用户供热建筑面积。
三、联系方式
各家属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联系方式
家属区 | 交费地点 | 联系电话 |
城关西区 | 一站式服务大厅 | 8910910 |
城关东区 | 一站式服务大厅 | 8912569 |
一分部 | 一站式服务大厅 | 8911615 |
二分部、三分部 | 一站式服务大厅 | 8911613 |
红足一1世手机版
2022年10月28日